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

作者:物流信标委   来自:中国电子标签网
    

 

关于印发《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主管部门、铁路局、交通厅、民航局、统计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

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1617号)精神,建立统一、科学、完整的物流标准体系,推动我国物流业健康发展,国家标准委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质检总局、民航总局、国家统计局等部门,编制了《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我国物流业和标准化工作的实际出发,旨在密切物流各相关产业在物流标准化方面的衔接,推动物流业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和当前社会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解决物流标准管理分散、标准体系不统一,制修订工作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等问题,充分发挥物流各相关部门、行业、技术组织的作用,共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并对《规划》的实施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方和各部门、行业要高度重视物流标准化工作,根据《规划》中确定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根据本地方、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主动将物流标准制修订工作纳入《规划》提出的物流标准体系。  

  二、《规划》所列的制修订标准项目将在2010年之前分阶段实施,逐步完成。各地、各相关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规划》确定的项目、进度,组织力量,具体落实。

  三、2005年—2010年安排物流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时,以《规划》为主要依据,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贯彻实施《规划》要注重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的作用。国家标准委委托全国物流标委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行业和技术委员会,落实《规划》所列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计划,以及建立相应的协调、合作机制。标准项目的制修订由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一技术归口,难以落实对口标委会的,由全国物流标委会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委会负责技术归口。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划》,请各相关部门、地方给予大力支持。 

  五、《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国家标准委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联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 务 部
铁 道 部
交 通 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八日

 

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

前 言

  现代物流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通过优化与整合物流活动全过程,实现其科学化、系统化,获得最大效率与效益的复合性产业。

  我国物流业正在从传统运作方式向现代运作方式过渡。近年来,随着现代物流在我国的迅速发展,物流标准化基础薄弱、建设滞后、工作分散,物流标准总体质量不高的问题越来越突出。现代物流业的高度综合性决定了标准化和信息化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物流标准化进行总体研究,建立科学的物流标准体系,制定物流标准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物流标准化工作有计划、有重点、协调性地进行,已成为加快推进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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