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召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

作者: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来自:中国电子标签网

  二是健全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标准和制度。严格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完善本市餐饮企业卫生标准,提升餐饮业卫生管理条件的准入门槛。加强宣传培训,强化餐饮业开办方的主体责任意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星级饭店、奥运接待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2000M2以上的餐馆、单餐供应300人以上的餐馆和食堂、连锁经营餐饮企业中实施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为基础的食品

卫生管理体系。

  三是加大对小型餐饮企业的整治力度,改变其卫生面貌。借鉴试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在小型餐饮企业中推广蒸汽热力消毒、明厨亮灶和信息公示制度。统一设计餐饮业食品卫生信息公示栏,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等级、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状况和食品卫生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统一悬挂或张贴,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快食品安全立法工作进程。

  一是制定《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起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充分考虑首都实际情况和2008年奥运会食品安全的需求,制定出台《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科学评估制度、应急处理制度、检测抽查制度、信息统一归集发布制度纳入法制轨道,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预防和控制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对盐业管理的法规支持。出台有关非食盐类盐产品的规范性管理文件,对我市1995年和1996年分别出台的盐业法规进行修订,加强对非食盐类盐产品的管理,规范盐业市场,进一步巩固、提高市民合格碘盐食用率。

  (九)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加工、储藏、运输、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整治力度。以乳制品、牛羊肉、饮料、油炸食品、儿童食品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以及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店、小餐馆等为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整治。

  一是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食品物流配送网点建设,推进农村销售网络搭载肉品和食盐的销售模式,提升优质食品、合格碘盐和放心肉品的市场覆盖率。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规范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抓好食用农产品生产源头监控,加大对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现象的整顿。

  二是切实抓好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其他集体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严格督促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加强对生产加工源头的监控,对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企业,以及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企业所使用的各种原辅料进行备案、抽检,实行索票索证,对进货渠道严格把关,特别是对辖区内的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企业建立和执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控制体系的情况严格检查,确保营养餐加工操作环节安全卫生。开展对学校周边小零售店、小餐饮店整顿。

  三是加大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整治力度。对旅游景点、繁华地带、宾馆、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的餐饮场所加大规范整治力度,严格检查经营证照、加工环境、卫生设施,落实鲜冻畜禽产品冷藏运输,严厉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强化动物产品进京路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畜禽产品非法绕道闯关、销售未经检疫动物产品以及畜禽产品场外交易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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